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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杭食药监法[2011]176号
【颁布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3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1―2015年普法教育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普法工作机构牵头负责,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强化激励监督机制,组织阶段性、专项性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三)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普法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着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和水平。

  

  (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志愿者服务、行业协会等平台向公众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体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保障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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