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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计[2011]626号
【颁布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4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973计划的顺利实施,科技部、财政部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973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973计划重点支持农业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健康科学、材料科学、制造与工程科学、综合交叉科学、重大科学前沿等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基础研究。

  围绕纳米研究、量子调控研究、蛋白质研究、发育与生殖研究、干细胞研究、全球变化研究等方向实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第四条  973计划将更加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更加强化科学目标导向、更加注重优秀团队建设。按照“竞争、公开、择优、问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学科交叉,实现重点突破。

  (二)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注重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研究团队,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目标。

  (四)坚持科学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考评。

  第五条  973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973计划发展规划;

  (二)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组建973计划专家顾问组、领域专家咨询组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

  (四)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申报指南;

  (五)建立备选项目库,负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评估、立项、结题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协调、监督等工作;

  (七)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  973计划以重大项目方式组织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在一些重要方向部署重大科学目标导向项目。项目由若干课题组成。

  第八条  973计划专家顾问组对973计划进行学术咨询,每届任期四年。973计划专家顾问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战略研究,对973计划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提出973计划年度申报指南建议;

  (三)主持立项综合咨询,以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对973计划项目重大调整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领域专家咨询组以项目专员形式参与973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每届任期五年。领域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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