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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1-29
【实施时间】 2011-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4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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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工作需要安排为政协委员的党政军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不再继续提名,由新任的领导干部替补。

  四、政协委员产生程序

  (一)酝酿准备

  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县政协党组搞好换届调研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对本届政协委员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摸清各方面情况,做好退、留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测算,对现任委员是否继续提名提出意见。另一方面,要对新的拟进人选进行了解,掌握一批新的各方面代表人物。同时,了解各人民团体和各有关方面对换届委员安排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搞好政协换届委员安排做好准备。

  (二)制定方案

  县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县政协党组,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规定,结合琼中实际,研究提出县政协换届委员人事安排的工作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报县委审定。

  (三)推荐人选

  根据县委确定的方案,各推荐单位经充分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严格考察。对拟推荐人选中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和政法、人口计生、工商、税务、环保、社会保障、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意见,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对异地交流任职的,要听取人选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人选经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按照党内、党外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四)民主协商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就推荐名单听取县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其中对民主党派、工商联人选,由县委统战部分别征求相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负责人的意见),综合考虑民族、地域、界别、年龄、性别及历史等情况,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名单,由县委统战部汇总。县委统战部受县委委托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等参加的民主协商会,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并进一步征求县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报县委审定。

  (五)审议决定

  县委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后,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政协章程,政协委员人选经上届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政协常委与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需要在政协全会上由政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受县委委托,县委统战部部长在相关会议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六)建立和完善委员人选推荐责任制

  所有推荐人选必须履行酝酿提名、推荐考察、民主协商和审议决定等程序,对不负责任、推荐人选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关于县政协换届工作的时间步骤

  琼中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要在2012年1月中上旬前完成换届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20日前)

  1、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会同政协党组搞好换届调研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共同起草《琼中县第九届政协换届工作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报县委审批。

  (二)提名酝酿考察委员人选阶段(2011年11月15日前)

  1、提出八届政协委员中需要调整和拟保留人员名单,提交政协党组研究讨论;

  2、推荐人选。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商会)由其组织协商推荐;无党派、各界别人士候选人由县委统战部提名推荐;中共委员候选人由县委组织部提名推荐;

  3、发放政协委员提名登记表;

  4、收集政协委员提名登记表;

  5、对本届政协委员和新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由县委统战部牵头进行综合评价);

  6、汇总形成新一届政协委员、常委人选名单草案。

  (三)民主协商阶段(2011年11月31日前)

  1、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就推荐名单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由县委统战部汇总;

  2、县委统战部受县委委托召开民主协商会,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并进一步征求县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报县委审定。

  (四)审议决定阶段(2012年1月15日前)

  1、将县委审定的政协委员、常委建议名单草案提请第八届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确定,县委统战部部长在会议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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