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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枣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发[2011]5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1-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5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

[接上页]


  (二)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要与各区(市)政府签订《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责任书》,每年对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对未按照计划进度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资金使用违规的,追缴其上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其本年度专项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本知识,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地宣传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上级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枣庄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枣庄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 强 (副市长)

  

  副组长:张 杰 (市住建局局长)

  

  杨晓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守信 (市国资委主任)

  

  孙筱钺 (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建福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广良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吕凤仪 (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沂成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连俊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颜景焱 (滕州市副市长)

  

  李玉森 (薛城区副区长)

  

  孙友华 (山亭区副区长)

  

  刘全义 (市中区副区长)

  

  窦建军 (峄城区常务副区长)

  

  陈忠奇 (台儿庄区副区长)

  

  朱茂平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守信、陈广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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