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26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1-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7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到2015年,基本建成功能明确、结构合理、良性互动、运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全省创新能力主要指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四)信息服务业。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信息技术咨询、系统集成运行和信息安全能力。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推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支持发展邮电通讯信息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鼓励开发增值信息服务和专项信息服务。加快培育第三方信息服务,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兴电子商务。推进电子政务,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服务,依法开放政府信息资源,培育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提高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保和宣传领域的信息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企业和个人综合征信系统建设。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技术向人机交互性更强和网络化制造发展。

  

  (五)商务服务业。

  

  积极推进商务服务业分工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着力扩大商务服务业市场的有效需求。支持发展主题楼宇经济,引导企业在兰州、天水等中心城市设立商务服务机构,促进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加快发展设计、咨询、法律、会计、广告等商务服务业,培育发展咨询论证、形象设计、战略策划、资产评估、投资顾问、公证等商务服务业态。发展农村商务服务业,拓宽农村商务服务业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整体推进商务服务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会展业,以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等品牌展会为平台,整合会展资源,完善兰州会展中心、天水商务会展中心等会展设施建设,策划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会展项目,建设区域性会展中心。“十二五”末,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商务服务业体系,产业专业展会和文化艺术节事等专业会展得到充分发展,集聚效应更加明显,服务水平满足市场的需求。

  

  (六)软件服务业。

  

  以服务化、网络化、融合化、平台化发展为重点,围绕创新、应用和融合三条主线,推动软件服务业发展。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尽快掌握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标准。顺应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趋势,积极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工业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支持省内骨干制造企业开展服务外包试点。支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改善人才结构,增加软件高端、复合型和适用型人才;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软件服务创新化、高端化、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支持兰州软件园建成国家级软件园,争创“中国软件名城”。积极推进天水、酒泉等有条件的城市创建省级软件产业园,建成2-5个示范性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和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到2015年,全省软件服务业年收入超过60亿元,年均增长25%,占全省电子信息产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0%。

  

  二、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增加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市场秩序,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一)旅游业。

  

  立足把旅游业培育成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完善机制体制,稳步提高行业规模化、规范化程度,增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做大做强丝绸之路、华夏文明黄河旅游线、大香格里拉等国家精品线路,积极培育甘南-陇南-定西-白银-平凉-庆阳红色旅游、天水-陇南-三国古迹旅游等成长型旅游线路,全力建设兰州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天(水)平(凉)、酒(泉)嘉(峪关)等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加大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目的地的包装、推介力度,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甘肃旅游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提高旅游业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规范旅游业市场秩序,加强旅游业资质管理,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旅游业态多元化,积极培育森林旅游、生态旅游、文化体育旅游、工业观光旅游、农业乡村旅游、冬日生态休闲游等新兴旅游产业。加快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支持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建立健全旅游商品设计、生产和供销体系。按照培育大市场、发展大产业的理念,延伸旅游产业链条,促进形成吃、住、行、购、娱配套发展和上下游产业相互衔接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到2015年,旅游客源规模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旅游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