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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做好行政强制清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附件:1.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2.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文件清理表

  3.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情况汇总表

  4.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名称:(印章)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颁布日期

是否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划√)

处理意见

符 合

不符合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涉及行政强制的市政府文件清理表

  

  填表单位名称:(印章)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

  

文件名称

 

文  号

 

颁布日期

 

序号

涉及行政强制的条文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的名称及条、款、项

存在问题

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几条的规定

   

 

   

 

   

 

   

 

   

 

   

 

处理建议

保留 废止 待处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一、在对市政府文件进行清理时,有涉及行政强制的,填写此表,每个文件填写一份表格。填报本表的同时,请附送该文件的正式文本复印件。

  二、依据:必须逐一填写具体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以及其他文件,按照效力由高到低排列,并要写清涉及的具体条、款、项,如:《××××法》第×条×款×项;依据是文件的,请同时附送所依据文件的纸质文本或复印件。没有任何依据的,则在该栏中填写“无依据”。

  三、存在问题:经审查存在问题的,在该栏中填写以下所列项目的相应数字,存在哪项问题就填写哪个数字,并说明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条(款项)的规定;经审查不存在问题的,在该栏中填“无”:①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②扩大规定了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的规定;③超出法律、法规授权扩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范围;④规定的行政强制实施程序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⑤包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

  四、处理建议:待处理是指对经初步审查,发现省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文件的上位法即与行政强制法明显不一致的,可以提出“待处理”意见,待上位法处理后再作调整。

  五、其他有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可以另附说明。

  

  附件3:

  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名称:(印章)  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

具体实施主体的名称

是否符合行政强制法

的规定(划√)

处理

建议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符合

不符合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表

  

  填报单位名称:(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事项

名称

 

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实施主体的具体名称

 

依据

清理

序号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名称及条、款、项

  
  
  
  

问题

审查

扩大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范围 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委托或者无法定依据授权其他行政机关、组织、个人实施行政强制

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强制权

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  条(款项)的规定

不存在上述问题,符合行政强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建议

保留

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一、要按照实施的行政强制事项填写,一个事项填写一份表格。

  二、行政强制事项:除填写具体名称外,还应具体区分种类,即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执行,并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三、实施主体的具体名称:应填写具体实施的机构名称,如××大队。

  四、依据清理:必须逐一填写有关的具体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以及文件,按照效力由高到低排列,并要写清涉及的具体条、款、项。如:《××××法》第×条×款×项;依据是文件的,请同时附送所依据文件的纸质文本或复印件。没有任何依据的,则在该栏中填写“无依据”。

  五、问题审查:经审查存在问题的,在相应项目前的方框内“√”,并说明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条(款项)的规定,如: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条×款、第×条(×)项的规定;经审查不存在问题的,则在相应项目前的方框内“√”。

  六、处理建议:“保留”是指主体合法,维持现状;“调整”是指目前不符合行政强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进行调整。提出调整建议的,要同时填写“具体调整方案”。

  七、其他有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可以另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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