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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1]561号
【颁布时间】 2011-12-06
【实施时间】 2011-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8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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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3日)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及出动检查人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五、宣传学习材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京政发〔2011〕6号)、《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划定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1〕1号)和新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 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已经上传到邮箱sgc63976436@126.com中,密码shigongchu,各单位下载后组织宣传学习。

  

  附:

  
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做好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按下述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负责对本辖区各工程项目开展“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签订《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项目部通过在施工现场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常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签订《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负责对下属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开展在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对周边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督促本企业及下属二级公司各工程项目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落实应急值守工作,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领导签字:

  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或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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