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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5、严格干部调配管理。凡用人单位编制出现空缺、重点挂职需要、机构调整等情况下可以进行调动交流干部。按照《张家川县党政机关科级干部交流办法(试行)》、《张家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调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计生专干、教师、医生的调配应征求主管部门同意。除特殊情况外,缺编的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要按照《张家川县县直机关工作人员遴选办法》规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具体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联合负责,有计划地组织进行。 16、严格干部考核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突出民族地区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全面加强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加强干部的日常考核、关键时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 17、严格干部奖惩管理。按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的思路,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在各级各类考核中,工作责任心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按照层层推荐,逐级奖励的办法给予奖励。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干部,优先解决有关待遇、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工作平庸,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存在《公务员法》规定相关行为的干部,按《公务员法》规定进行惩戒。加强对干部“散、懒、庸”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严重存在“散、懒、庸”现象单位,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