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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装备制造业。一是工程机械。抓住喀什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着力培育工程机械制造业。重点发展大型机械设备生产组装企业,推动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建筑机械、农业机械等工程机械组装加工生产。二是汽车。发展重卡、轻卡、乘用车、农用车、专用车等生产企业,满足不断发展的交通运输需求。三是农业机械。立足于南疆和周边国家、地区农林机械的巨大市场,结合我省农机产业优势,重点发展适应南疆地区需求的新型农业机械、中小型农机及配套产品。重点发展轻型拖拉机、耕作收割机械、灌溉设备等系列产品。培育当地农机零部件生产企业,实现产业集群发展。 (二)原材料产业。一是钢铁及有色金属。发展壮大钢铁冶炼、建筑用钢结构型材产品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发展钢结构建筑型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钢铁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其深加工产业。二是建材。抓好石灰石、石膏、页岩等资源的开发,鼓励我省水泥、建筑装饰材料龙头企业发展水泥、内外墙装饰材料、密度板、石膏板、管材、门窗产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建材产业链条。 (三)农副、食品加工业。依托受援地丰富的农、林、牧特产,积极推动我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与受援地全方位合作,重点发展粮油加工、林果加工和肉食品加工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深加工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业向规模化、优质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一是林果产品。以杏、巴旦木、红枣、甜瓜、核桃等果品为主开发林果特色新产品,扩大红枣、杏酱、果脯、果汁、核桃粉、果蔬脆片等产品规模,促进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清真食品。面向内地和中亚、南亚市场,大力发展肉羊、肉牛、驴、鸡、鸽子等清真畜禽产品加工,发展以清真食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体系。三是农副产品。发展小麦蛋白粉、玉米淀粉以及秸秆颗粒饲料等。 (四)轻纺产业。一是家电组装。面向中亚、南亚市场和南疆市场,鼓励我省优势家电企业赴受援地发展以小家电为主的家电组装制造业,推动电瓶车、摩托车生产加工组装业发展。二是纺织。依托受援地棉花优势发展棉纺织产业,利用我省棉纺织业优势,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装备,壮大企业规模,发展棉纺织产业集群,逐步形成纺纱、粘胶纤维、印染、织布、针织、服装以及民族特色纺织用品产业链。三是旅游纪念品。重点发展具有维吾尔民族和区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和民族特色用品等。 (五)医药产业。做好甘草、枸杞、麻黄、紫草、阿胶等中药材的开发利用,重点发展中药、维药产品。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和气候条件,加快建设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为药品生产提供优质充足的原料资源。挖掘民族医药资源,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医药品种。 (六)能源产业。一是煤炭。做好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依托煤炭资源发展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二是新能源。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薄膜光伏发电、地热资源、风能、生物质能等综合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逐步发展新能源装备及配套产品制造业。 (七)现代物流业。依托喀什地区地理位置优势,加快发展公路、铁路、空港联运,形成以疏勒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产业带。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我省骨干物流企业赴受援地,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 (八)加工贸易。发挥沿边口岸优势,大力发展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市场需求的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形成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格局,鼓励企业在“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加快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指导和协调推动。强化政府推动作用,争取3年内我省经济发达县(市、区)都有企业到受援地发展。建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援疆工作指挥部牵头、全省17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及行业协会广泛参与的产业合作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鼓励各市组织优势企业开展产业对接合作。鼓励行业协会率领行业内优势企业开展产业合作,推进上下游产业和配套产业互动,发展产业集群,形成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山东援疆信息网,建设产业合作网络平台。 (二)推动《山东省与新疆喀什产业合作指导目录》的实施。结合我省和受援地产业发展实际和需求,编制《山东省与新疆喀什产业合作指导目录》,引导我省优势产业与受援4县合作,围绕实施目录内的投资项目,尽快研究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审核批准、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