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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快受援4县产业园区建设。省援疆工作指挥部要发挥好援疆资金作用,协调受援4县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指导4县建立健全园区管理服务体系和机制,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推动4县加快配套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为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提供良好环境。 (四)实施“投资主体配套支持”政策。省援疆工作指挥部定期公布我省在受援4县的产业投资企业名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职能范围内对在受援4县投资的山东母体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五)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产业对接和经贸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重大经贸活动的带动作用,依托山东(疏勒)商品展销暨物流中心举办山东名优商品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喀交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原乌洽会)”等经贸活动,促进我省企业与受援4县开展经常性的产业合作对接交流。认真落实“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2011新疆国际节能照明灯及电子电工技术展览会”等活动的洽谈签约成果,鼓励我省企业利用会展大力开拓新疆及西部市场,采取贸易先行、产业联动方式,以“销地产”促使企业落地发展。 (六)强化金融支持。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产业合作提供资本支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合作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产业合作项目银企对接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争取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七)抓好产业人力资源支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人力资源与产业对接。根据受援4县产业和项目对用工技能的需求,省职教办等单位要积极与4县现有职业人才培训机构合作,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为产业合作提供人才保障。 (八)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宣传引导。推进大项目的配套协作,引导中小企业参与援疆产业合作;发挥我省中小企业特色集群优势,结合4县资源特点,鼓励我省的特色产业集群到受援4县投资发展。 (九)大力开拓中亚、南亚市场。加强对喀什地区周边国家、地区资源与市场的研究分析,推动我省企业在受援地投资建立资源加工和消费品生产企业,参与整合中亚、南亚地区资源,引导企业开展针对中亚、南亚地区市场需求的加工贸易,带动与中亚、南亚的产业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