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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以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继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全面加强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2015年前,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认真开展优秀司法所创建和评选活动。 4.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成立郑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出台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公益劳动,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提高教育矫正效果。 5.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加强培训基地和安置基地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市、县(市、区)均建立一所安帮基地,重点解决安置难问题。落实好中央政策,把安置帮教各种工作经费列入司法行政机关办案经费。 三、重点建设项目 (九)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9〕32号)、《司法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1〕4号)等精神,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省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和市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郑州市本级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为19.1万平方米,总投资5.5411亿元,分别由中央、省市投资建设。 (1)郑州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模1.2万平方米,总投资31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1万元,省补助资金325.5万元,市财政投资2190.5万元。 (2)郑州市监狱警示教育综合楼。建设规模693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由郑州市财政投资建设。 (3)郑州市监狱劳动改造用房。建设规模92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补助资金600万元,郑州市财政投资600万元。 (4)郑州市监狱监舍楼、教学楼、接见楼等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2488平方米,总投资3246万元。分别由中央、省市投资建设。 (5)郑州市齐礼阎劳教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8765平方米,总投资22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40万元,省补助资金570万元,郑州市财政投资569万元。 (6)郑州市石佛劳教所戒毒习艺中心。建设规模16775平方米,总投资3791.1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43.36万元,地方投资947.78万元。 (7)郑州市石佛劳教所帮教备勤楼。建设规模3120平方米,总投资811万元,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8)郑州市石佛劳教所教育矫治中心。建设规模5140平方米,总投资1336万元,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9)郑州市白庙劳教所劳教人员习艺楼、社会帮教用房及警察附属用房。建设规模8600平方米,总投资223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18万元,省补助资金559万元,郑州市财政投资559万元。 (10)郑州市监狱、齐礼阎劳教所、石佛劳教所、白庙劳教所信息化工程。总投资1345万元,分别由中央、市投资建设。 (11)郑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建设规模8万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12)郑州市政法干校教学综合楼。建设规模797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13)郑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心。占地100亩,建设规模2万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由市财政投资建设。 (14)郑州市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全市建设171个中心,总投资4000万元,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建设。 (15)建立郑州市法律援助基金。启动资金1000万元,由郑州市财政投资。 (16)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全市建设3500个阵地,总投资1000万元,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建设。 2.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投资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157号)等精神,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省补助资金,积极改善县(市、区)司法局及司法所业务用房条件。建设规模13292平方米,总投资3003.1万元,分别由中央、省、本级财政投资建设。 (1)管城回族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320平方米,总投资3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1.5万元,省补助资金85.7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85.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