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厅字[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9-06
【实施时间】 2011-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0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2011年哈尔滨市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接上页]


  市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与监督。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市文化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统计局及市直各文化主管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市调查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模式,建立本地区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组织机构,保证调查经费和专门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为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调查频率为年度,每年度上半年开展调查,具体工作要求及相关事宜详见各年度哈尔滨市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各级统计人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调查,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