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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教工[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1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广泛开展“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广泛开展“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京教工〔2011〕19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更好地服务“三个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广泛开展“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学校教育的规律和中小学生的特点,把学习践行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主要内容的“北京精神”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抓手,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契机,搭建起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的广阔平台和实践渠道,把“北京精神”的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传承“北京精神”、践行“北京精神”的新时期首都青少年。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北京精神”

  1.组织学习“北京精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为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配发《北京精神50问》和《北京精神百家谈》,各校长或书记要亲自组织学校干部教师集体学习。深刻领会“爱国”是北京精神的核心,“创新”是北京精神的精髓,“包容”是北京精神的特征,“厚德”是北京精神的品质,准确把握“北京精神”的深刻内涵。

  2.举办“北京精神”系列报告会。组织专家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宣讲“北京精神”内涵和实质。组织劳动模范、道德榜样进校园用他们的生动事迹向师生诠释“北京精神”。

  3.组织“北京精神”师生大家谈活动。通过主题班团队会,组织师生学、议、讲、谈“北京精神”。依托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平台,在市、区县和学校三级网站、网页大力宣传“北京精神”,以“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为主题举办网上冬令营、班级博客大赛。

  4.开展“北京精神”展示交流活动。小学通过创编新童谣、新编三字经、讲故事,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北京精神伴我行”摄影、绘画、征文、动漫设计和演讲活动,中小学通过评选一批学习践行“北京精神”的同伴榜样等方式,掀起学习“北京精神”的高潮。

  (二)培育弘扬“北京精神”

  1.将“北京精神”有机融入课堂教学。深化中小学27个学科德育指导纲要的实施,将“北京精神”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作为重要教育内容固化下来。

  2.开发实施“北京精神”地方课程。充分用好现有的《我爱北京》、《志愿服务精神》等地方课程教材,同时委托教研部门和课程部门开发《北京精神》地方课程,并将其作为学校的必修内容。

  3.不断丰富“北京精神”教育素材。用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国庆60年庆典、音乐史诗《复兴之路》等光盘,用好《我们的北京我的家--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校园读本,作为开展先进文化教育和“北京精神”教育的重要素材。

  4.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每学期“国旗下讲话”,每年新学年开学典礼上爱国主义教育第一课,把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的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体验践行“北京精神”

  1.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牵手计划”等走进社会大课堂的实践体验活动,让学生了解北京历史、看北京新貌,增强学生爱北京、爱祖国的情感。鼓励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践行北京精神。

  2.启动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搭建学生创新发展平台,让学生走出校园和课堂,在参与和体验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继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办好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推动实施“翱翔计划”、“雏鹰计划”,形成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链条。

  3.举办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流活动。大力推广中关村三小民族团结教育经验,进一步强化民族融合教育。继续在高中阶段举办中学生模拟联合国活动,组织“京港澳列车”和国际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推动北京市中小学生与各个国家、地区学生的互访和交流,开阔国际视野,提升国际理解能力。

  4.组织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活动。推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验,深入贯彻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巩固和深化中小学生十个文明形象教育效果,引导中小学生用良好的文明行为为北京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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