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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 4.申请人限牵头申报一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未结题的原首发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5.应为提出2011-2012年项目需求建议的人员才能申报。青年项目除外。 6.满足《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1.研究内容符合本指南第二章重点研究方向,涉及全市性医疗卫生任务的研究项目优先考虑。(前期建议的项目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2.项目性质、类型与经费符合本指南第一章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的规定。 3.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重点攻关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流行病学和/或卫生统计学专家参与。青年项目组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4.重点攻关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 5.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6.应尽量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申报首发专项项目;申报首发专项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同一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作特殊说明。 7.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三级医疗机构:每单位不超过15项; (2)市属卫生机构(市cdc、血液中心、监督所、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药检所、医疗器械检验所、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科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共同认可的15家)、二级医疗机构:每单位不超过10项; (3)区县属卫生机构(区县cdc、监督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单位不超过5项。 以上申报项目数中应至少包括1项青年项目,如不申报青年项目,则视为单位自动放弃1项。 六、申请材料的编制与递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登陆或注册 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首先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bjhbkj.com)进行登陆或注册,成功后组织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填写。 2.申请人填报 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bjhbkj.com)-项目申请人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帮助”提示认真填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申报单位提交 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网上提交至北京市卫生局。 (二)递交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函:由申报单位出具,正本一式一份,请用仿宋三号字、a4纸打印。包括: ①正文: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②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③附件2:单位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目录); ④附件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正本一式两份。请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 (三)时间及地点 此次项目申报的日常工作委托北京医学教育协会承担。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24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12月16日17时前完成书面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北京医学教育协会 王月香、张碧山 联系电话:6302610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59号三楼325房间 第二章 重点研究方向 (一)学科领域:心血管疾病 1.常见心血管疾病早期预警和预防策略研究 开展高血压病、动脉粥样硬化、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等常见心血管及相关疾病早期预警技术的研究;开展心血管疾病流行趋势动态监测、高危人群筛查及预防策略研究。 2.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 开展心血管疾病药物治疗、介入治疗和外科治疗中常见临床问题的比较研究;常用诊疗技术合理应用和规范化研究;心血管急危重症诊治关键技术(包括微创技术)的评价和应用研究;心血管疾病预后评价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