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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港市政府
【发文字号】 贵政办[2011]253号
【颁布时间】 201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2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贵港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桂发〔2011〕22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贵发〔2011〕20号)精神,现制定我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加快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抓住冬春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全力组织开展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掀起我市水利建设新一轮的高潮,切实做到工作力度前所未有,投资强度前所未有,规模声势前所未有,综合效益前所未有,加快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为推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有效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今冬明春计划完成水利建设投资6.94亿元,完成渠道防渗配套334.78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7.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08万亩;集中连片建设末级渠系面积2.5万亩,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2万亩。今冬明春水利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如下(见附件1、附件2-9):

  

  (一)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投资1.7亿元,计划开工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47座,竣工19座。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0.40亿元,开工建设项目7个,完成标准河堤建设13.97公里,新建加固堤防16.04公里,新增保护洪水威胁人口42.65万人,保护农田23.61万亩。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2.19亿元,新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3.95万人。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0.24亿元,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2个专项县以及面上农田水利建设。

  

  5.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0.65亿元。

  

  6.大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0.49亿元,完成3处大型灌区、1处中型灌区建设任务。

  

  8.灾毁水利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0.027亿元。

  

  9.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总投资0.1亿元。

  

  10.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0.01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平方公里。

  

  (二)自治区冬修新增资金项目

  

  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桂发〔2011〕22号)明确今冬明春自治区新增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0.5亿元,总投资2.5亿元。建设重点是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待自治区下达投资计划以后再另文下达。

  

  (三)地方面上冬修水利建设项目

  

  今冬明春各县市区地方面上水利建设计划总投资1.1亿元(包括整合其他涉农部门投入水利项目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末级渠系和“五小”水利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库(塘坝)维修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工程、机电泵站维修、渠道清淤等。

  

  三、实施要求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今冬明春要在全区开展水利建设大会战,突出抓好水利资金投入,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快建设和加强管理并举,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人饮安全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具体要做到“三个创新”、“三个结合”,认真谋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取得明显实效。

  

  “三个创新”:

  

  一是组织模式有创新。围绕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水利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协同治水兴水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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