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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11]252号
【颁布时间】 2011-11-04
【实施时间】 2011-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2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北政办〔2011〕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和全市“清剿火患”战役要求,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安全与和谐发展,确保第24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顺利举办。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确保效果

  今年,我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要突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关注生命安全,关注社会和谐,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以“防火墙”工程为载体,以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和宣贯《纲要》为重点,突出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的教育和实践,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的四化目标,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各单位要及早制定方案,掀起一次宣传高潮,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降低我市的火灾发生率。

  二、丰富内容,广泛宣传

  在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市将以广场消防宣传、“清剿火患”新闻发布会、消防摄影大赛等活动为重点,采取举办消防文艺晚会、消防演练、开放消防站、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媒体广告、楼宇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专版等手段,向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农村、渔港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浓墨重彩地推动我市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渔港”。

  三、全民参与,重在普及

  在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要以围绕重点,突出主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社会和消防部门“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工作引向深入。

  (一)各级政府和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活动。

  1.县区政府要大力支持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消防宣传活动,对群众性宣传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消防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2.大力宣传《纲要》。“119”消防日期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纲要》的宣传和学习,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利用led显示屏播发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开展“五个一”活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参观一次消防站,在本单位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消防部门组织协调的宣传活动。

  1.举办“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为扩大今年“119”消防日的影响力,消防支队应于11月9日前在北部湾广场举办全市“119”消防日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火灾隐患举报;各级消防站要同时向社会开放,邀请媒体记者、社会群众参观体验。

  2.召开“清剿火患”新闻发布会,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召集新闻媒体,发布“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曝光一批火灾隐患,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在新闻媒体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收到举报依法查处,彻底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构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3.举办消防摄影大赛。宣传活动期间,消防支队将举办北海市第四届消防摄影大赛,开展消防主题摄影活动,消防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摄影爱好者深入社会生活和消防警营,创作精品,以影赛促进群众对身边消防安全的关注,力争办出特色、提升档次。

  4.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利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场所的led灯等播发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语,利用手机短信、微博等向公众发布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警示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5.铺开消防站开放体验活动。一是在向社会单位、学校师生和广大群众开放消防站,组织群众体验楼层逃生、烟道逃生、扑救初起火灾等项目,学习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二是组织新闻媒体随警体验,参加一至两次出警,体验消防器材项目,建立沟通与理解,借助媒体宣传消防官兵的工作与生活,赢得社会对消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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