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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县质量振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优化质量环境,提高质量水平,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1〕69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全县质量振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等机遇,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以质取胜”,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提升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1.产品质量。全县重点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的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关系健康安全的产品全部纳入生产许可或国家强制认证,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争创10个市级名牌产品,3个省级名牌产品,1个国家级名牌产品,3个甘肃省著名商标,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2.工程质量。全县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争创省建筑工程“飞天奖”优质工程1项以上。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省“飞天奖”优质工程1项。公路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2%,供水普及率达到90%,燃气普及率达到85%,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 1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40%。 3.服务质量。全县交通、旅游、通信、商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行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推进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标准化水平。以关山云凤风景名胜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全县景区总数达到3个以上,星级饭店总数达到2家以上,创建1个省级服务业名牌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全国平均以上水平。到“十二五”末,游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完成接待旅游人员15万人(次),创旅游收入5000万元以上,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全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秩序更加规范,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张家川成为西部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4.环境质量。全面实施环境标准,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有效保护,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城市生态环境与绿化水平明显提升。对空气、水质、噪声实行达标控制;对城市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基本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并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的技术标准,推进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三、主要任务 1.农业:加快发展以果品、蔬菜、畜牧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建成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省级以上畜牧标准化示范场(小区)2个、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基地1-2个,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良种养殖覆盖率达80%以上,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优势特色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农产品达到国家质量安全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和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进口国同类产品质量水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达到2个以上,并全部使用专用保护标志。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