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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质量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服务窗口行业的源头质量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凡不具备生产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严格证后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不到国家能效标准的产品。严格商品经销商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推行商品缺陷召回制度和质量保险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国家“新三包”规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效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和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药物残留监控体系。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从项目的前期征地、审批、勘察设施、招投标、工程报建、原材料进场、大宗材料采购和工程结构安全等源头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政府要把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列入经济运行分析体系,建立质量状况的定期分析和报送制度,建立以质量状况为核心的质量预警机制,提高政府宏观决策和调控水平。建立基层质量监管网络,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四)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根据全县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提升水平”的原则,整合现有检验资源,逐步形成以张家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检测所为骨干,各部门、企业以及社会检验资源为补充的检验检测格局。同时,加强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和内部管理创新,提高检验检测项目科技含量和检测人员素质。充分利用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资源,通过统一、规范的资质认定和评价认可,增强其社会化检测服务功能,构建基本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主导产品质量监管需要、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检验检测体系,为质量振兴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五)发挥企业主体创新能力,努力实现质量振兴。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思想,切实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提供的产品、交付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质量保障能力、产品研发能力、标准化及计量管理能力、顾客满意度、失信惩戒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构建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的信用度。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互相参股、合同约定、项目委托、利润分成等多样性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重点新产品开发的技术攻关。到2015年,全县完成6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集群;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主导产品、重点产品、优势产品实现升级、提档,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济效益普遍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张家川县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质量振兴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以及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贯彻实施推进质量振兴的具体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兴乡(镇)活动,完善质量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把质量振兴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乡村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摊点、生产经营户的质量、卫生状况,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调查处理违法违规事件。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既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振兴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乡镇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加大对质量振兴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检验项目建设和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产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振兴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