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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试点地区有关事项

  (一)非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不作调整。具体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其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仍按原填表说明填写。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增加如下内容:

  1.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 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第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1)第8栏“金额”: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填写。

  (2)第8栏“税额”:《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

  3.“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第13栏至第21栏)增加已经抵扣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税服务进项税额。

  4.“三、待抵扣进项税额”(第22栏至第34栏)增加纳税人已经取得或认证相符,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和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应税服务进项税额。

  (三)非试点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不作调整。

  二、试点地区增值税纳税申报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确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四、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 目栏次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本年累计本月数本年累计
销售额(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2    
 应税劳务销售额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4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5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7  ----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8  ----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9  ----
免税劳务销售额10  ----
税款计算销项税额11    
进项税额12    
上期留抵税额13 -- --
进项税额转出14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15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16  ----
应抵扣税额合计17=12+13-14-15+16 -- --
实际抵扣税额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应纳税额19=11-18    
期末留抵税额20=17-18 -- --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1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22  ----
应纳税额减征额23    
应纳税额合计24=19+21-23    
税款缴纳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26  ----
本期已缴税额27=28+29+30+31    
①分次预缴税额28 -- --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29 ------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30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31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32=24+25+26-27    
其中:欠缴税额(≥0)33=25+26-27 -- --
本期应补(退)税额34=24-28-29 -- --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36  ----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37  ----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22+36-37  ----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申报人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 
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授权人签字:  声明人签字: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月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项目栏次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小计
17%税率13%税率
份数销售额销项税额份数销售额销项税额份数销售额销项税额份数销售额销项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开具普通发票3            
未开具发票4--  --  --  --  
小计5=1+2+3+4--  --  --  --  
纳税检查调整6--  --  --  --  
合计7=5+6--  --  --  --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
项目栏次6%征收率4%征收率小计
份数销售额应纳税额份数销售额应纳税额份数销售额应纳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         
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
开具普通发票10         
未开具发票11--  --  --  
小计12=8+9+10+11--  --  --  
纳税检查调整13--  --  --  
合计14=12+13--  --  --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项目栏次免税货物免税劳务小计
份数销售额税额份数销售额税额份数销售额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   
开具普通发票16  --  --  --
未开具发票17-- ---- ---- --
合计18=15+16+17--  --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项目栏次份数金额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1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2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3   
(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4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5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6   
 废旧物资发票7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8   
6%征收率9------
4%征收率10------
(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11----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12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项目栏次税额
本期进项税转出额13 
其中:免税货物用14 
非应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15 
非正常损失16 
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17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8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19 
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20 
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21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项目栏次份数金额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2------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23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24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25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26   
(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27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8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29   
 废旧物资发票30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31   
6%征收率32------
4%征收率33------
 34   
四、其他
项目栏次份数金额税额
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35   
期初已征税款挂帐额36---- 
期初已征税款余额37---- 
代扣代缴税额38---- 


  注: 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第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第12栏=第1栏+第4栏+第11栏;第13栏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第27栏等于第28栏至第34栏之和。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项目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合计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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