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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接上页]
7.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填写。

  8.第31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而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额”栏:填写《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金额”栏数据、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而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之和。

  (2)“税额”栏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填写:

  ①《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按“金额”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

  ②《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

  9.第32栏“6%征收率”和第33栏“4%征收率”,不填写。

  (七)本表“四、其他”部分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第36栏“期初已征税款挂帐额”和第37栏“期初已征税款余额”,不填写。

  3.第38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

  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填表说明

  本表填写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明细情况。

  

  附件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一、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

 销售额

1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5

 

 

(三)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6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7

 

 

(四)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8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9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应纳税额合计

12=10-11

  

本期预缴税额

13

 

--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公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年 月 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为a3竖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五)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

  (六)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本表第4项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目录中所列的应按照2%征收率增值税的应税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

  (八)本表第5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九)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十)本表第7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一)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

  (十二)本表第9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税货物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三)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四)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数据是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十五)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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