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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印府办发[2011]166号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4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禁毒办和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阳光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协调指导和推广工作。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主要任务,牢固树立禁毒工作全社会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阳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目标量化,限期完成任务。县禁毒委要将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督导考核,尽快制定“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并实行禁毒委成员单位帮扶责任制。要建立“阳光工程”建设奖惩措施,对在“阳光工程”建设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安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按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帮扶单位的领导追究责任。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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