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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玉府办发[2011]196号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4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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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检查和整治的重点

  

  在抓好各行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学校等行业领域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

  

  (一)交通运输。要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要着重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全整治、事故应急救援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各方面情况。

  

  (二)消防安全。要着重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整治情况,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商居混杂建筑物、城乡结合部小作坊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要着重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重点涉危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情况,标准化建设和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情况等。

  

  (四)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及排土场治理、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及机械化铲装实行情况,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五)建筑施工。要着重检查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整治情况,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桥梁涵洞施工、旧城拆迁、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边施工边使用的市政工程、私人建房等方面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的情况等。瓶装液化气市场要重点检查钢瓶检测、充装、存放以及液化气销售等情况。

  

  (六)旅游安全。要加强对旅游车辆、游船等客运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的安全大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旅游客运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确保安全。

  

  (七)特种设备。要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

  

  (八)水上交通。要全面检查各类运输船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加大对“三无”船舶、船舶超载、农用船和渔船非法载人的整治。

  

  (九)民爆物品。要认真落实民爆物品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火工品的流失。

  

  (十)学校安全。要着重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校园治安、饮食卫生、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

  

  此外,食品卫生、水利、电力、冶金、水利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使用检验情况,关键设备、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大检查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地方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和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过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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