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5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开创具有西安特色的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以重要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为重点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构建为农服务新体系,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农村商业设施水平,使农村的购物环境明显改善;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比2010年翻一番,使供销合作社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托供销合作社网络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加快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区域性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办好庄稼医院,在农业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科学用药,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柴油、润滑油、饲料等商品经营。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设施、人才等优势,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储备制度。鼓励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任务。 (四)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区县有配送中心、乡镇(街办)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跨区域整合社会资源,延伸和放大网络功能,实行“一网多用”,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发展。 (五)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基层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集中产地新建和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完善仓储运输和交易设施,提高冷链物流能力,健全检测检验、资金结算和信息服务功能。支持供销合作社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整合现有农产品流通、加工、仓储等资源,改造建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市场。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建设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推进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平台。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供销合作社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经营企业要发挥传统优势,扩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加快建设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合理布局市区回收交易中心和村镇回收网点,构建符合环保要求,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一体化的区域性再生资源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及其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所需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性质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