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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1〕271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双责双负、同责同负”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今年后60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第165次和173次常务会议精神、10月8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10月8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0月18日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6月4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以及栗战书书记、赵克志省长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情况。 2.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经费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情况;第四季度针对雨雪凝冻等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遵党发〔2011〕10号)、《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责办法》(遵党办发〔2011〕32号)、《遵义市煤矿安全管理十条规定》(遵府办发〔2011〕10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煤矿打非行动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情况;关闭煤矿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六证”齐全的生产煤矿和建成经批准同意试运行的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情况;无证煤矿的打击处理情况以及“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等。 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危险路段、黑点、盲点路段整治、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违法超车、停车、酒后驾车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开展部署情况;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自查自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开展部署情况等。 5.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等各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无证和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或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抗拒安全执法以及不顾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从2011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分三个层面同时开展: 1.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单位检查。各企业对照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对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每月必须有书面总结材料)。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本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2.县安委会各专业办专项督查检查。按照“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许可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制定本行业专项督查检查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水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施工建设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