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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泰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三)加强商贸流通领域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强商”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具备丰富商贸流通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家创业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联合开展现代流通理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加强对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认证,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从业人员。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把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作为扩大内需特别是促进消费需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流通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构筑大商贸大流通格局。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引导和宏观调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市商务部门要把反映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主要指标量化分解,与外经贸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打造工作合力,为商贸流通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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