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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泰安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为目标,以服务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重点,以文化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为依托,大力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进一步增强数字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2014年底前,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有条件的中小学、各高等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规范化的、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资源总量达到8tb。 二、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1年10月底前)。 1.确定岱岳区、肥城市为全市试点县(市、区)。试点县(市、区)选择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包括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各类学校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全面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 2.其他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确定10个以上的试点单位;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分别确定1-2个试点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也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3.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别确定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泰山儿童乐园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单位;市教育局结合教育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选定部分学校开展试点。 (二)推广阶段(2011年11月-2014年9月)。 试点县在2012年底前完成50%的建设任务,2013年度再完成40%的建设任务,201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2012年底前完成40%的建设任务,2013年度再完成40%,2014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在2014年9月底前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开展公益性服务。 (三)提升验收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 到2014年9月底,设施、网络、队伍、资源、传输和服务方面基本完备。试点县在2014年9月底前验收,其他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在2014年12月底前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作为一项文化惠民工程,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关怀,对于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确保网络文化安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为保障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筹划,分工协作,确保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抓好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协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负责本地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宽带接入安装及网络使用费用优惠协调等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技术运行平台和数据资源库建设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督导中小学校电子阅览室建设,并为公共电子阅览室数据库免费提供远程教育信息资源。市农业局、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免费提供数据资源库建设中涉及农业技术和电子政务等方面的信息资源。 (二)加大经费投入。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新路子,争取社会资金、人力、物力支持。各级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扶持补助的资金,除特殊用途外要优先用于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