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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事业单位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事业单位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七)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担任事业单位各级领导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六、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自2011年12月下旬开始,2012年2月底前结束。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认真做好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省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各市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二)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强化考核备案审核工作,凡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不得兑现有关待遇。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2.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1.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首次岗位设置已经完成单位的 “双肩挑人员”、岗位设置仍未完成单位的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附件2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一一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三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首次岗位设置已经完成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岗位设置仍未完成单位的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统计在“管理岗位人员数”中,并在“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人数”中填报。 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3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1年度)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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