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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政府行政监察,依法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监测分析和目标考核。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生产成本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计量、统计核算制度,实现物料平衡。切实加强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和iso14000认证。 第四节 深化宣传教育 建设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对典型循环经济企业或园区的宣传,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循环经济特征明显、教育示范作用强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搭建循环经济宣传、交流平台和教育培训基地,增强社会公众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感性认识,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画报、互联网等多种手段,通过出版物、公益性广告、展览会、现场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循环经济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循环经济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循环经济。教育部门要将循环经济发展内容编入教材,加强对大、中、小学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情教育,力争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和社会风尚,形成全民参与循环经济的良好局面。 附件 名词解释 1.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2.循环型社会:是指以“3r”(即减少原料、重新利用、物品回收)为取向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包括现代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理念。 3.绿色消费:“绿色消费”一般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4.产业链:是以多层次利用科技为手段,以适宜的资源空间配置为条件,将相关产业联接成一个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系列化链条,把加工顺序相联、空间距离相近的各种产业联接成以优势产品为龙头的产业序列。完整的产业链包括产业层次、产业关联程度、资源加工深度及满足市场需求程度等,并非仅局限于生产环节。 5.城市矿产:指废旧机电、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是对可再生利用的废弃资源的形象比喻。 6.再制造: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 7.建筑废弃物: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废弃物。 8.“双超双有”:“双超”指产生和排放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指标;“双有”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