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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发改东北[2011]2590号
【颁布时间】 2011-11-27
【实施时间】 2011-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和集散地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设施建设,结合“万村千乡”、“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等,发挥供销社、粮食部门和邮政物流农村服务网络优势,整合农村流通资源,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立“农超对接”直达配送体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确保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农村消费品和农资连锁超市建设,提高农村物流的专业化、网络化程度。

  (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整合物流信息资源,推进东北地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发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新模式,延伸物流信息服务功能,提高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建设重大装备、粮食、冷链等行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信息服务。支持物流企业与商贸、生产企业信息对接、数据交换,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加快东北地区“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利用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开展国际间物流信息交换与共享。

  (七)促进物流技术和服务创新

  支持物流企业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推动物联网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广甩挂运输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和运输技术,推进高效快捷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强散粮汽车、集装箱运输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大宗成品粮储运及半成品粮流通技术示范。鼓励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的物流服务,打造服务品牌。利用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的优势,加快重型运输车辆、大型吊装设备、搬运设备、仓库自动化设备及冷藏冷冻设备等物流装备的研制,提高物流装备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建设国家重要的物流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强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在物流中的应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

  (八)大力发展国际物流

  充分利用东北地区沿海沿边优势和保税物流政策,促进物流业国际化发展。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沿海港口功能向内陆延伸,推进内陆港建设,扩大港口吸纳腹地货源能力。加快推进同江铁路大桥、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黑河大桥等沿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边境口岸通行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支持边境口岸发展保税物流,加强与对岸口岸协调合作,促进中外边境口岸功能的协同与能力匹配。依托满洲里、绥芬河、黑河、同江、黑山头、室韦等口岸,发展中俄沿边物流和环日本海物流;依托丹东、珲春、图们等口岸,发展中朝沿边物流;依托阿尔山、珠恩嘎达布其、二连浩特等口岸,发展中蒙沿边物流。支持黑龙江省、吉林省深入开展“借港出海”。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加强国际集装箱中转站、国际机场等地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推进内陆港、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项目运作,畅通东北地区沿海沿边国际物流通道,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采购、加工配送、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

  (九)促进区域物流一体化

  加快蒙东地区与东北三省物流通道建设,加强各省区的物流合作,促进东北地区物流一体化发展。加强东北地区与其他地区的物流联系,提升陆路、海路出入关能力,开展渤海跨海通道的规划与建设前期工作。鼓励东北地区物流园区建立战略联盟,实现基础设施、物流信息等资源共享。培育提高物流企业跨区域服务能力。

  (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推行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绿色包装和绿色采购,减少物流环节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合理规划布局物流设施和网络,减少无效物流环节,科学选择物流运输方式,推广共同配送和联合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形式,实现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基于循环经济的回收物流,积极推动包装物周转使用。建设一批回收物流中心和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工业和生活废弃物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

  五、保障措施

  要围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支持,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完善物流业发展协调机制

  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物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完善有利于东北地区物流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下建立物流业发展协调机制,促进各省区物流规划的衔接,协调跨地区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解决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物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加强指导,加大支持。物流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信息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发布、协调应对行业发展重大事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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