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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依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各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