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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1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意见

[接上页]
10.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协会、环保产业协会收取的标志牌费。

  11.城建行业协会代收的qc(全面质量管理)申报、“姑苏杯”、“最佳(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等各类评审费。

  12.建设监理协会收取的人员变更资料费、各类证章费。

  13.无线电管理协会向企业收取的测试费。

  14.教育、卫生部门及下属学校、医疗机构保管见习教师、见习医生临时档案收取的档案保管费。

  各地违规或越权制定的与以上项目名称、内容类似的收费,应一并取消或取缔,并废止相应的文件规定。

  三、降低下列收费标准

  1.公安部门及附设在公安部门办证地点的摄影机构为出入境人员拍证件照的收费标准降低至不高于当地社会照相馆同类证件照收费水平(一般不高于20元/次)。

  2.公安部门及附设在公安部门办证地点的摄影机构为机动车驾驶证件申办者拍证件照的收费标准降低至不高于当地社会照相馆同类证件照收费水平(一般不高于10元/次)。

  3.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向违反交通法规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车主收取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由每期每人200元降为100元。

  4.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部分产品监督检验、计量收费项目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另行发文明确。

  四、进一步深化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严控新的涉企收费项目

  (一)从严监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涉企收费

  1.各地应对照本意见及近几年涉企收费清理的有关规定,全面认真地开展清理工作。对于超越法律、行政法规收费规定自设执业资质、资格、业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或指(限)定当事人接受垄断性中介机构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一律予以取消。

  2.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转移至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与其业务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非企业组织获得费用或分成收入。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行政权力、管理职能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和接受不必要的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资格评审、质量(计量)认证等并收取费用。

  3.从严控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在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对违反涉企收费审批权限,以及不能适应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要求、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企业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不合理、收支差距过大的收费,应尽快予以废止或调整。

  4.重新审查核发收费许可证。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法调整收费项目标准,及时变更或重新核发收费许可证,防止发生“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等违规行为,尽快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依法规范经营服务、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

  1.继续全面清理涉及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依据定价目录和国家有关规定,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各地要依据管理职能,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原则,重新分类核定收费标准,并严格限定收费范围和收费频次。

  2.加强对垄断性中介经营服务、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管理。对依法设立并已形成垄断经营的清障施救、停车场、公证、安保、消防等服务收费,应严格以成本为主要依据,以维持正常运转为前提,以体现其公益服务性为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服务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完善检测服务收费政策,在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检测服务机构的检验、检(鉴)定、检疫收费项目标准,切实规范检测服务收费行为,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测服务,采用相同的检测方法检测相同的项目,在有效期内其检测结果应相互认可,不得重复检测并收费。

  4.严格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制度。社会团体依法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社会团体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的服务收费依政府定价目录和市场化竞争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五、落实保障经费,确保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对此次专项清理收费所涉及的经费保障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相关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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