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检查总队: 现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办案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办案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决定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办案行动(以下简称“‘红盾1号’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食品安全工作“五个最严”要求为指导,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规范一批食品经营主体,推进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安定祥和。 二、工作重点 以本市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商业中心、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卖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开展“红盾1号”行动。 (一)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以乳制品、食用油(包括散装食用油)、肉类及其制品、活禽、水产品、酒类、饮料、米面制品、豆制品、罐头饮料、辣椒及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熟食等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以及伪造、擅自篡改、更换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广告违法、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对食品经营者未按法律规定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或未按法律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的,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 (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托区县“大联动、大联勤”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县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联合整治,集中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经营主体。 三、时间安排 “红盾1号”行动自2011年12月10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1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对“红盾1号”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认真梳理投诉举报情况,掌握违法线索,确定工作重点。 (二)集中执法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2月18日)。加强内外协同,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红盾1号”行动,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2年2月19日至2月29日)。对“红盾1号”行动开展督查,综合评判“红盾1号”行动所取得的效果,梳理总结经验和不足,推进后续工作的不断改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职责任务 市局公平处:会同各分局排摸违法线索,牵头组织开展“红盾1号”行动;对各分局查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协调相关处室加强指导;做好“红盾1号”行动的统计和总结。 市局食品处:研判形势,确定重点打击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指导分局加强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协同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案例曝光工作。 市局市场处:指导分局督促市场主办者、场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食品索证索票、重要商品台帐记录等制度。 市局消保处、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分派食品消费类咨询、申诉、举报,并抄告有关处室。 市局商标处:指导分局查处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商标侵权行为。 市局广告处: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测,指导分局查处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广告违法行为。 市局办公室:做好“红盾1号”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市局检查总队:查处食品违法经营大要案件。 各分局:充分依托“大联动”、“大联勤”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红盾1号”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盾1号”行动是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元旦、春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红盾1号”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