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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外墙外保温材料出现问题的,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建设工程外保温工程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以及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住建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宣传的社会效应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公开隐患举报电话,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外保温工程及相关的建设单位。要在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在外保温工程现场设置宣传板画,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用易燃保温材料和燃放烟花、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引发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要向外保温建筑周围居民和群众派发宣传单,告知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周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事项,对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外保温工程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四)健全制度,巩固治理成效。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外保温工程管理的长效机制。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要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核查,再整治,要在各大节日期间做好现场监护、流动巡逻等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外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事故。 附件: 1. 县(市、区)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名册 2. 县(市、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 3. 建筑外保温材料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县(市、区)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名册
填表单位: 填表人:联系方式: 附件2: 县(市、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第1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第2项: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第3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 附件3: 建筑外保温材料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填报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