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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1-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1〕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对全市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义

  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日益提高。正确引导和认真组织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以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为目的,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宣传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借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文化活动之机,积极展示我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激励全市人民脚踏实地,充满激情地努力工作,坚定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早做部署,要成立节日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分工负责,落实责任,认真督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文化活动

  2012年元旦、春节文化活动,要按照欢乐喜庆、健康节俭、广泛参与、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节日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村(居)、社区自身优势,积极组织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体育比赛等各类活动,以多形式、高品位、特色浓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观赏。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等各种类型的展演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淄发〔2009〕5号)精神,认真组织好农村文化活动,组织、引导、协助农村文化站(中心)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演出团体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送演出下乡、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送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文化下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三、强化节日期间的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是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重要场所,各级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以促进健康繁荣为目的,狠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在强化日常稽查管理的同时,节前要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的歌舞厅、书刊音像制品销售摊点、网吧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杜绝制黄贩黄、盗版、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内容不健康的演出活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工作、娱乐、生活环境。坚决抵制和杜绝“黄赌毒”进入农村文化市场,扰乱农村文化生活。各区县要专门对农村文化市场进行清理,确保节日期间农村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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