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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强化推进机制。 1.建立完善新兴产业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联系新兴产业项目制度、成员联络制度、材料与信息报送制度、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例会制度和年度考评考核制度等;制定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对口原则,抓好与国家、自治区的衔接,落实好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实施。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打造优良的产业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服务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改善政务环境,确保产业加速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的政策,减轻企业和投资者负担。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努力营造统一透明的政策环境,实行更加开放的投资政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大力强化创新平台建设。高起点建设一批产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积极发展技术专利代理和鉴定机构、信息与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成果转化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3.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产业重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大力招商引资,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促进产业集聚,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所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4.创新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完善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评价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制度,将之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加强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等的督查落实。改革政绩考核的方式,采用“飞地经济”的做法,不管哪个县(市、区)引进的企业,一律进该产业规划的园区落户,引资的额度计为招商引资县(市、区)的年度任务,项目的利益仍然由其享受。 附件:1.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表(略) 2.玉林市新兴产业“十二五”拟开工建设重点项目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