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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经济运行综合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举措;起草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运行情况的阶段性分析报告;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统计、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拟订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承担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和差别电价的认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组织编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协调各行业的规划;组织起草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政策措施草案,对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全委调研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委新闻发布,组织产业指导信息发布。配合上级机关拟订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和审核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挂产业发展协调处牌子)。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组织拟订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协调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牵头做好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和指导新兴产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提出全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园区审核,指导管理全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相关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和管理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特色产业基地;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培育区域品牌。承担市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中小企业处(挂企业处牌子)。承担中小企业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中小企业工作的情况综合等综合性事务管理;组织开展对事关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负责中小企业相关统计和发展动态监测分析;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指导农民创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指导和服务农村家庭工业提高发展;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按权限审核、审批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指导和监管担保业的发展;协助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开展产权交易,促进中小企业产权流转;负责国家、省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担保及再担保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稽查工作。指导和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对接合作和专业化生产;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及市场拓展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地区间经济合作与交流;承担中小企业协作交流的对外联络工作;承担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指导服务,配合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宏观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化;牵头拟订工业企业扶优扶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委属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工业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配合行政审批处做好审批事项的前期审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