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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水利、农业、城市节水、经贸等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市水利渔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原市经济委员会企业上市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随编制相应划转到市金融办公室。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