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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六)加强科技创新及应用。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和工法,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特级建筑业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七)强化人才支撑。健全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专业院校合作,着力培养一批企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建筑业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企业实际使用的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部分的职工教育经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2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禁止在工程招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2项及以上省级最高工程质量奖的项目负责人,在推荐评定建筑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予以优先考虑。 (八)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有效方式,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相融合,加快建立高效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率。 (九)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动建筑业与建材业相融合,通过模块化设计、工厂化制造、集成化施工,形成建筑工业化生产和施工能力。支持建筑业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建筑业企业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加快核心、关键技术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研发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 四、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 (十)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跟踪国内外投资热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走出去”发展,拓展市场空间。支持建筑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揽境外大型工程项目。鼓励企业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建筑业市场重大工程事件应急协调机制,保障“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 (十一)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国家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非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援外优惠贷款和承包工程项目设备出口退税等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信保险公司等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努力解决我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出现的开立保函资金困难等问题,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集中的市县设立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 (十二)创新对外合作方式。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积极争取我国援外工程项目。密切跟踪我国多(双)边经贸合作框架协议,大力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承接框架协议下建设项目。商务部门要发挥优势,帮助我省建筑业企业争取国家对外援助和重大投融资项目。支持建筑业企业与矿产勘探开发企业合作,探索“以工程换资源”等新型合作方式,开展对外工程承包。积极参与我国政府推动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带动我省建筑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企业“走出去”发展。 五、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十三)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业企业、人员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发布、查询制度,实现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互通、互认、互用。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提高失信成本,营造依法守信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积极培育工程担保市场,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管理,健全担保机构备案、保函保管等制度,充分发挥工程担保调节和规范市场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