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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发[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强县建设暨“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2.政府主导、协调发展。强化政府发展卫生事业的责任,加大投入,注重卫生服务可及性,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积极探索有景宁特色的卫生事业发展新模式。

  3.突出重点、合理配置。以规划为引领,科学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夯实基础、强化基层、确保基本,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着力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4.提升内涵、优化服务。加强科教、人才、信息化等要素支撑,强化管理和创新,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2.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全县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5岁;五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到30%以上;农村安全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5%。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64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1.94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3.78张,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2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9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8%;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实值

2015年目标值

健康素质

1

人均期望寿命

76.72

77.5

2

孕产妇死亡率

1/1万

0

10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1.94

9

4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10

30

5

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覆盖率

%

50

95

资源与效率

6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2.25

2.64

7

每千人注册护士师数

0.86

1.94

8

每千人床位数

1.35

3.78

健康需求与管理

9

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

45

95

10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80

88

11

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

%

55

60

12

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

%

29.7

60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公共卫生,让群众少生病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落实专(兼)机构和人员承担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装备配置、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综合分析和预警能力。

  专栏1:应急体系建设计划

  

1.完成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建设。

2.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完善监测预警。

3.完善应急预案。

4.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及物资储备制度,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联系所有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加大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增强疾病监测能力、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蔓延。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继续实施结核病现代防控策略。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推进乙肝防控重点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与全省同步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加强病媒生物传染病监测和控制。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伤害等重点疾病的社区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全面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与管理项目。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用污水的科学处置。

  专栏2:精神卫生服务与管理项目

  

1.县人民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室。

2.完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机制。建立精神病人专案服务管理制度,对精神病人建档立卡,分级管理、动态监测、定期随访和康复评估。加强人群心理干预工作,在城乡社区、学校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和干预室。

3.加强重型精神病人管理。将重型精神病人管理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解救关锁精神病人,提高重型精神病人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



  3.加强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妇幼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和业务指导作用,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儿童和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

  专栏3:儿童和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

  

1.儿童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免费开展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等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

2.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免费开展围产期保健、孕产妇产前筛查和农村孕产妇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有效控制18-三体综合症、21-三体综合症和神经管畸形等出生缺陷。实施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建立贫困孕产妇分娩救助制度,开展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提高乳腺癌、宫颈癌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4.加强食品安全协调和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力量配备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执法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面加强集传染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和采供血机构监管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高卫生综合执法效能。实施职业病防治体系项目。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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