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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落实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特长、优化技术、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全面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推动漳浦、漳平永福、仙游、清流、福清、惠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并带动创建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大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建设一批闽台合作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园艺产品、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推动闽台优势产业发展;加强闽台渔业合作,推进养殖和加工合作,拓展远洋渔业合作,促进两岸水产品贸易;完善闽台农业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立一批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推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漳州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和东山、霞浦水产品集散中心等建设;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开展一批制度规范、机制灵活、动作高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 五、金融业 拓宽台湾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深化与台湾银行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等的交流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在我省设立独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我省独资或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探索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推动两岸银行卡联网通用和结算;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探索建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吸引台湾证券公司在我省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期货公司及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福建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吸引台资保险公司在闽设立机构或设立注册独资、合资保险公司。继续鼓励两岸合作在福建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股权投资机构,加快两岸股权投资合作与发展。支持台湾在我省设立独资或合资的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两岸金融深度合作提供服务。 六、物流业 充分发挥现有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优势,加强闽台特殊海关监管区和管理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通关作业管理信息化、互设办事处和实现有关单证互换互认。积极鼓励、引导闽台大型物流企业间通过投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加大物流设施投入,共同做大物流产业。进一步推动我省与台湾物流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台湾海空航运企业、物流企业来闽投资兴业,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物流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综合物流服务能力。依托厦门、福州、湄洲湾三大港口和海峡西岸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网络以及三级物流运作设施网络,推动台湾大宗散货和物资经由我省各大港区中转。依托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围绕原辅料供应、零部件及产成品仓储配送,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扩大“区港联动”,加强与高雄自由贸易港区等台湾港区合作对接,发展对台保税仓储、贸易采购、配送中转等业务。加强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支线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海陆联运,拓展港口腹地。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现代物流供应链体系。加快“福州邮政物流中心”、“海峡邮政第二枢纽中心”建设,开展邮政空中快递等邮政物流业务。 七、创意产业 加强创意设计合作,重点推介福州、厦门等创意产业园区,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推进联合建设时尚创意中心,吸引台湾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新包装设计、平面设计等设计企业入驻。加强数字服务创意合作,重点推介福州、厦门软件园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吸引台湾动画动漫、网络游戏、软件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入驻。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文化产业合作中心以及产业基地,举办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打造两地及海外企业合作平台,大力支持开展文化服务产业合作。建设平潭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试验区,通过两岸合作建立创意研发基地,带动产业发展,实现创意产业与其它产业联动发展。 八、服务外包业 搭建闽台服务外包合作平台,共同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落实ecfa及服务业对台开放在福建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支持台湾服务提供者依照相关规定到福建开办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依托福厦软件园和有条件的软件开发基地,吸引台湾企业服务外包转移;联合承接全球软件开发、金融后台、研发设计、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以面向全球的闽南语呼叫中心为突破口,打造区域服务外包品牌,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闽台服务外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