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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党办发[201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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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领导:徐力群

  

  责任单位: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2年

  

  41、关心爱护交流干部,为交流干部干事创业创造条件

  

  建立与交流干部谈话制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地与外地交流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外来干部的思想动态及工作方面的困难,鼓励外来干部放手大胆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加强对外来交流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在调整选拔使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注重对外来干部的提拔使用。规划建设交流干部生活基地,妥善解决好外来干部生活及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使外来干部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昂扬的精神状态,为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做出贡献。

  

  责任领导:张 举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2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马廷礼同志负总责,各责任领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分步实施,扎实整改。按照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务求实效的原则,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整改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整改。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问题的解决进行跟踪督办。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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