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党办发[201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中共中卫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责任领导:张 举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时限:长期

  

  3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方式,将一批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切实增强村“两委”班子的整体合力。制定《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采取建立土地优先权制度、集体经济奖励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的能力。研究出台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干部待遇的有关意见和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村级“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和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加强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对新建的大型住宅小区及时跟进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机关、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机关、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按照“1人10企”的原则,选派一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

  

  责任领导:张 举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整改时限:长期

  

  (四)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工作,凝聚发展合力

  

  35、开拓创新,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1)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督促和支持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法检“两院”工作的监督,提高公正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三察(查)”活动的有效方式,改进和规范常委会审议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探索建立完善承办议案建议工作分工负责制、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责任制、常委会机关委室对口督办责任制、政府办理结果报告制、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制等制度机制,不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责任领导:潘景林

  

  责任:市人大常委会

  

  整改时限:2012年

  

  (2)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切实加强沙坡头区各乡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基础设施,提高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档次。以“四带、四帮、三促”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为主题的创先争优实践活动,引导人大代表忠实履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干部述职述廉和法院庭审等活动,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

  

  责任领导:潘景林

  

  责任:市人大常委会

  

  整改时限:长期

  

  (3)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基础群众制度,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群众的渠道,通过定期接访和经常性工作,听取群众的反映,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导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领导:潘景林

  

  责任:市人大常委会

  

  整改时限:2012年

  

  36、解放思想,积极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作用

  

  (1)转变作风,主动建言献策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不断增强依照章程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把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发展谋划工作,紧贴发展开展工作,突出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选择市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多层次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为市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原则,围绕市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商议政活动,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市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团结各界力量,协助市委、政府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和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