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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11]83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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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襄城县 责任人:苏建涛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7000亩(含鲜切花300亩)。

  

  2.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3239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2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襄城县段高标准绿化及兰南高速5公里、s328线襄城县段2.8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3500亩,绿化村庄50个;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1000亩。

  

  6.完成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工程500亩。

  

  7.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5056亩。

  

  8.完成补植补造任务4000亩。

  

  9.完成林业育苗2000亩。

  

  10.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11.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魏都区 责任人:唐彦民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400亩(含鲜切花100亩);老基地完善改造5000亩。

  

  2.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2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环城快速通道2公里、s237线魏都区段0.44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3.新建2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4.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49亩。

  

  5.完成林业育苗200亩。

  

  6.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6项,续建工程1项,改造工程3项,新增绿地379亩。

  

  7.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8.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许昌新区 责任人:韩国全

  

  完成城区绿化新建工程2项,新增绿地51亩。

  

  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人:王东晓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300亩(含鲜切花100亩)。

  

  2.完成生态廊道建设900亩。

  

  3.完成村镇绿化任务300亩,绿化村庄15个,新建2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4.突出抓好311国道经济开发区段高标准绿化工作。

  

  5.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090亩。

  

  6.完成林业育苗100亩。

  

  7.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4项,改造完善工程1项,新增绿地42亩。

  

  8.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东城区 责任人:唐群喜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600亩(含鲜切花100亩)。

  

  2.完成许昌新区林业生态建设460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港澳高速之间160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8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东城区段390米未达标路段提升改造工作,做好京港澳高速1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300亩,绿化村庄15个;新建2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林业育苗100亩。

  

  6.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12项,改造完善工程4项,新增绿地668亩,改造绿地99亩。

  

  7.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8.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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