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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颁布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7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姜增伟副部长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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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着力加强产销衔接。要创新流通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大力发展农超对接模式。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鼓励超市增加对接合作社数量和品种,增大对接销售额。积极发展农批对接模式。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与主产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切实发展产销一体化模式。推动流通企业实现“两头落地”,在产地建设集配中心,在销地建设交易配送专区;积极打造“南菜北运”、“西果东送”等产销链条。探索发展直销直供模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和餐饮企业等直接对接。

  四要着力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综合运用储备调节、区域调剂、进出口及加工贮藏等手段,确保主要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建立健全中央、地方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强对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商品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储备肉和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健全农产品信息网络,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加强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投放网络。

  五要着力加强市场规划布局。要规划发展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围绕全国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禽蛋、花卉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地,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北京、武汉、成都、西安、沈阳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全国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要统筹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一方面,要健全菜市场、直营直供菜店等城市零售网点,新建社区配套建设菜市场,努力打造居民一刻钟生活圈。另一方面,健全农贸(集贸)市场网络,加快县城、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彻底改变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贸(集贸)市场的落后面貌。要探索发展公益性市场网络。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多种公益性实现方式,加强公益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建设。

  四、几点要求

  同志们,贯彻落实《意见》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紧抓好。要结合各地实际,尽快制订贯彻《意见》的方案,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要全面组织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认真调研,科学决策,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要创新思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发展思路,加快转变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方式。由重流通设施建设向设施建设和模式创新并重转变。加强流通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市场功能,以市场为中心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实现稳定的供求关系。由重流通节点建设向重流通网络建设转变。加强商流链条和网络建设规划,有效促进流通节点的互联互通,构建全国统筹协调发展的市场网络体系。

  三要落实政策。《意见》中政策的“含金量高”,覆盖范围和领域宽,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要广泛宣传《意见》政策,激发社会各界参与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市场化取向不动摇,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投入,完善配套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不走样”、支持力度“不缩水”。

  四要协调配合。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座谈,并多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论证,确保了《意见》出台的效率和质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扬优良传统,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创造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五要统筹推进。统筹好城乡关系,既要稳定价格、保障消费,也要合理提高收购价、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地方要因地制宜、加强配套。统筹好政企关系,坚持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统筹好应急管理和长效机制的关系,既要及时解决突发性事件,又要建立完善稳定市场的长效机制。统筹好试点和普惠的关系,既要积极试点,大胆创新,又要及时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同志们,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建设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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