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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郑州市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市民的体育权利,进一步提高郑州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的通知》(国发〔2011〕5号)及《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豫政〔2011〕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以满足广大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逐步完善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健全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体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到2015年,全市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覆盖城乡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建设郑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所有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7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各类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除大力开展广播体操、田径、游泳和球类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健身项目外,要广泛组织开展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健身秧歌、太极拳(剑)、健身操(舞)及骑车、登山、跳绳、抖空竹、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又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县(市、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社区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的农村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六)初步形成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并配备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并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群众健身质量和水平。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及考核制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0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大众需求、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数较大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