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12-23
【实施时间】 2011-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及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普通院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

  ---继续实施农业就业人员培训。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110、科普大集、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青年专家服务团活动、“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等科普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示范县及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建设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安保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国、河南省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全国、河南省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三创一带”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骨干农民、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开展科普工作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3.分工:由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