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报道最新科技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科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各类新闻媒体参照市媒体做法,开设专题、专栏或专版,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 ---加大新兴媒体开展科技传播的力度。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3.分工: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市整体布局。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2.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指导。贯彻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积极发展科技馆。按照《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对不具备展教功能或不能充分发挥科普作用的科技场馆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积极推动郑州科技馆新馆建设,重点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特色的科技馆。创新理念,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技馆的展示和教育功能,提升全市科技场馆的重复参观率。加强对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 ---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发展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使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8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10个左右,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纳入全市整体布局。进一步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加强青少年科技中心、社区科学工作室建设,推动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海洋馆、野生动物园、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在全市100%的街道(乡镇)、60%的社区(行政村)建立科普活动站(室),不断拓展科普服务能力。科普画廊(宣传栏)覆盖全市60%的社区和行政村,宣传内容每年更新4次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3.分工: 由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社科联、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2.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