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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仓储科落实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地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定地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划,承担中央和自治区粮食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自治区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审定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承担粮油工业统计、粮油仓储统计和农户科学储粮及粮油标准化管理工作。 (五)财务科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拟定区域性储备粮油财会制度并监督执行;开展地区粮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资产监督、管理、处置工作;承担地区粮食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计划的编制工作。 四、人员编制 地区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