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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实施城市道路提升工程,缓解城市拥堵。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体系规划、设计,优化道路功能,加快城市快速路、环路、主干路和综合交通枢纽设施建设,完善道路骨架;增建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优化道路断面,治理建筑立面,提升道路景观。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租用体系,加快非机动车出行系统建设,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加强城市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备案。新、改、扩建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5.加速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切实提高供热质量。推进热电联产,加快集中热源厂建设,继续实施拆小并大,用优势热源淘汰落后小热源。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编制供热计量改革规划,科学选定供热计量技术路线,加快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实施供暖费“暗补变明补”,推进供热市场化。抓好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供热计量设施建设费用,实行开发建设单位出资、银行专户监管、供热企业使用、供热主管部门监督的供热计量资金管理制度。抓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采取争取中央财政奖一块、地方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产权单位为主体,全面按国家要求进行节能改造。开展供热群众满意度评价。 6.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严格实施城市“绿线”制度,优化城市绿地结构布局,完善绿地类型,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资源节约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以城市沿江、海、河、湖、渠、湿地、河滩地和新建设的人工河(湖)等为体系的绿色景观风光带,营造优美的水系环境。规范城市建筑色调、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整治临街建筑立面,美化城市空间。综合治理城区、城乡结合部、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净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性和景观性照明,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提升城市亮化档次。 7.采取科学除雪方式,减轻环境污染。建立机械除雪与人工除雪相结合、专业除雪与社会化除雪相结合的机制,提高机械化除雪率。严格控制融雪剂使用,减少对城市绿地和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危害。 8.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整合城建、公安、人防等信息资源、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基础数据,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形成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实现管理科学化、作业精细化、服务人性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9.加快城市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改善百姓居住环境。各级政府要将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分步实施改造。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标准,实施房屋修缮、设施改造和环境改善工程,把握好改造后小区的风格和色彩,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施工规范化,打造优质工程。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吸纳群众对整治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真正满意。对改造后小区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可采取专业化服务、社区管理、业主自治等模式。 三、政策措施 1.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建管分开,放开市政公用事业产权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允许各种经济组织参与投资和经营市政公用事业,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基本形成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服务规范化的公用事业体系。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履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健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和扩大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率高企业的经营范围,扶持和培育市政公用骨干企业做强做大,限制或取消服务质量长期不达标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