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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港市政府
【发文字号】 贵政办[2011]2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21
【实施时间】 2011-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

  


  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作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提出了刚性要求,为确保我市实现“十二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巩固率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义务教育的实施,建立保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长效机制,提升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2011-2015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为:2011年95%,2012年93%,2013年93%,2014年91%,2015年93%。 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县市区目标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力量,确保完成2011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既定目标。

  

  1.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组织开展“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动员千万学生”入学动员活动,通过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屯,校长、教师进家庭,对学生进行劝访,把握新学期更替、小学升初中、初二升初三等关键时间节点,有效预防学生辍学。各学校在每学期放假前,对有厌学情绪和存在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前途理想教育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坚定他们的学习信心,防止学生在放假后流失。坚持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的安排工作,有效组织小学毕业学生到初中学校就读,杜绝小学毕业生弃学流向社会。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评、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即县、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好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义务教育在校生外出务工。公安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要对未满十六周岁且未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儿童少年,不予办理外出务工的相关手续;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确保义务教育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4.严格学籍管理,按期报送学籍变动数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各小学、中学、乡(镇)中心校、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复)学手续,坚持异地就读回执制度,在外就读学生必须提供在外就读证明,接收外地学生就读,必须有转学证明。所有学籍变动的学生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

  

  5.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各校要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新学期开学后,小学、初中要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报告学生辍学流失情况,并将《学生辍学报告书》送达家长,要求家长建立完善控辍台账资料。新学期开学,学校每周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返校人数,每年3月底、9月底之前,按照村完小-乡镇中心校(中学)-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的顺序,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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